眼球無明顯器質性病變,而單眼或雙眼最佳矯正視力低于相應年齡的視力時稱為弱視(amblyopia),或雙眼視力相差2行及以上,視力較低眼為弱視。本病是與視覺發育緊密相關的眼病,表現為視覺系統發育過程中呈現出不同程度的視力喪失,通常為單眼受累。單眼斜視、屈光參差、高度屈光不正、形覺剝奪是其常見的致病因素。弱視是一種嚴重危害兒童視功能的眼病,部分弱視可以通過治療恢復正常,發現越早,治療越及時,預后越好,如不及時治療可引起弱視加重,甚至失明。
病因
兒童視力是逐步發育成熟的,在視覺系統發育的過程中,有一個對外界刺激特別敏感的階段,稱為敏感期,為0~12歲,其中0~3歲稱之為關鍵期。若在視覺發育的關鍵期進入眼內的光刺激不夠充分,剝奪了黃斑形成清晰物象的機會和(或)兩眼視覺輸入不等引起清晰物象與模糊物象之間發生競爭,就會導致弱視的發生。最常見的致病因素是斜視、屈光不正或屈光間質混濁。少數也可由先天性因素所致。
分類
斜視(squint)是指兩眼不能同時注視目標,屬眼外肌疾病,可分為共同性斜視和麻痹性斜視兩大類。共同性斜視以眼球無運動障礙、第一眼位和第二眼位斜視度相等為主要臨床特征;麻痹性斜視則有眼球運動受限,復視,可為先天性,也可因外傷、或全身性疾病導致。
病因
調節學說
眼的調節作用與眼的集合作用是互相聯系的,一定的調節帶來相應的集合。常常由于調節—集合反射過強,其內直肌的作用有超出外直肌的趨向,而形成共同性內斜視。近視眼看近目標時少用或不用調節,集合力同時減弱,因此其內直肌的張力減低,有時就形成了共同性外斜視。
雙眼反射學說
雙眼單視是條件反射,是依靠融合功能來完成,是后天獲得的。如果在這個條件反射形成的過程中兩眼視力不同,一眼視力受到明顯的感覺或運動障礙妨礙了雙眼單視的功能,就會產生一種眼位分離狀態,即斜視。
解剖學說
某一眼外肌發育過度或發育不全、眼外肌附著點異常,眼眶的發育、眶內筋膜結構的異常等,均可導致肌力不平衡而產生斜視。
遺傳學說
臨床上常見在同一家族中有許多人患有共同性斜視,斜視可能與遺傳因素有關。
臨床表現
斜視的病人因為眼位不正,其注意一個物體時,此物體影像于正常眼落在視網膜中心凹上,斜視眼則落在中心凹以外的位置,如此視物就會出現復視情形;一眼影像受到抑制,喪失兩眼之單一視功能與立體感,有的還會導致視力發育不良而造成弱視。
內斜視
眼位向內偏斜。出生至內發生者稱為先天性內斜視。偏斜角度通常很大。后天性內斜視又分為調節性與非調節性,調節性內斜視常發生在2~3歲兒童,患兒通常會伴中高度遠視,或是異常的調節內聚力與調節比率。
外斜視
眼位向外偏斜,一般可分為間歇性與恒定性外斜視。間歇性外斜視因病人具有較好的融像能力,大部分時間眼位可由融像能力維持在正常位置,只有偶爾在陽光下或疲勞走神的時候,才表現出外斜的眼位。有些兒童還表現為,強烈的太陽光常會閉一只眼睛。間歇性外斜視常會發展成恒定性外斜視。
上下斜視
眼位向上或向下偏斜,比內斜視和外斜視少見,上下斜視常伴頭部歪斜,即代償頭位。